近日,西青区检察院受理了多个企业和个人非法收购、出售金毛狗蕨的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案件,并就该系列案件
金毛狗蕨,又称金丝猴蕨,起源于侏罗纪时期,号称植物界中辈分最高的“活化石”,又被称为“见证过地球上第一个春天的植物”因其露出地面的根茎长满金黄色的茸毛,好像趴在地上的金毛狗,因此得名。它不仅仅具备很重要的药用价值,而且被列入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》,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。
西青区检察院针对破坏珍贵野生植物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打击不力、查处不严等问题,向花卉市场相关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。有关部门格外的重视,开展危害国家保护植物专项检查活动,并联合多部门深入花鸟鱼虫市场、集市等地开展以案释法,印制发放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和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科普宣传资料,提高公众生态保护意识,形成生态保护合力。
同时,为逐渐增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的透明度,西青区检察院对金毛狗蕨系列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,听取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的意见,并对当事人进行法治教育。
为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,保护野生生物资源多样性,检察官自行补充侦查,现场勘查了涉案植株的根茎、枝条等外貌特征,土壤、湿度等生存条件,前往上海市野生动植物鉴定中心,对涉案植株做进一步鉴定。相关专家这样认为,天津地区的温度、湿度、土壤条件均不适宜金毛狗蕨生长,建议将涉案植株送回原生地。
经多方协调,西青区检察院最终与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取得联系,开启了跨越2000余公里的护送之旅,对涉案金毛狗蕨进行移交。随后,该院与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开展交流座谈。座谈会上,双方就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等方面做交流研讨,积极探索保护野生植物资源长效跨省协作机制,为保护植物多样性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。
“金毛狗蕨”回家案件是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保护生态环境的一个缩影。西青区检察院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生态环境检察案件,以检察之力,守护生态之美,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水平质量的发展,快速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。(津云新闻记者苑美丽)